随着保险产品的普及以及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会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因为买保险保险有很多好处,不但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障,有的还具有分红投资功能。保险产品的种类有很多,有一种保险险种越来越多的人购买,那就是生存保险,生存保险究竟有哪些特点,为什么会有这么如此受欢迎呢?生存保险又要如何购买,还有生存保险金又要如何领取以及领取注意事项又有哪些等这些问题都是投保者在购买生存保险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的。下面就具体来跟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现如今,投保生存保险的人越来越多。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的时间或年龄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那么,生存保险好吗?它有哪些特点?
1、生存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条件主要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保险公司无需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所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但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还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2、生存保险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某一特定时期的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等。
3、生存保险金具有很强的储蓄性,可以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生存保险金主要分为定期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保险,还有其他的年金保险。
很多人还不知道生存保险金该如何购买,下面来告诉大家。
1、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前要先学习和了解保险的相关知识,正确认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2、选择一家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
3、投保者在选择业务员时,最好选择一位有责任感、诚实可信、业务精通、从业三年以上、高素质业务员为你提供服务,才能保证能为投保者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这一点很重要;
4、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险种组合来做到全面的保障;
5、收到保单后,要仔细认真阅读条款上的每一个字,如果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沟通,进行咨询。如对所投险种不满意,10日之内可以无条件退保,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免受损失。所以,投保前的前期选择非常重要。
最后,保险专家提醒,不要把保险等同投资,保险本质上是保障,而保障是需要你花费的,从这点上来说,保险是一种消费,现在我们往往把保险跟投资给混合了,但永远少不了这一部分。
大家在购买生存保险时,尤其要注意生存保险金的领取问题。
近日,家住越秀区的李女士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的“生存金领取通知书”,她在2003年为自己购买了一款分红型终身寿险,保额为10万元,根据条款规定,每三年返还保额8%的保险金,即8000元。
据了解,像李女士这样需要到保险公司领取生存金的客户已越来越多。并且,很多到期应当领取的返还金出现无人认领的情况。
生存保险金,是指投保人生存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
目前,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等寿险产品大多具有返还功能,产品到某一时期,可给付教育金、养老金或者满期金等。
为什么会出现生存保险金无人认领的情况?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很多客户不知道有生存金可以领取。还有一个就是投保人所留地址不够详细或不通邮,或者投保人的地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但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也会导致险企无法联系投保人。此外,还有部分投保人身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暂时不方便领取。
投保人通常可以通过三种方式领取生存金。一是办理生存金转账授权业务,以银行转账方式领取生存金。同时,可办理生存金抵交保费授权业务,授权成功后所产生的生存金可用于抵交续期保费。此外,还可以办理生存金累积生息业务,生存金可留存于公司参与计算,每年根据约定的一定利率获得复利收益。对从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保单,保险公司直接给予累积生息。
生存保险金的领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生存金的领取资格人为保单的生存受益人。受益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到保险公司柜台填写申请书,通常在核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生存金的划转。
2、如果生存受益人为未成年的孩子,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但是在办理银行转账时,存折的名字一定要是孩子本人才行。
3、领取时生存金应按照条款所规定的“保单周年日”领取,而不是受益人的生日。
4、投保人如果地址、电话等信息有改变时,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将信息修改过来,可以通过联系保险代理人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修改。
5、今后所有生存金领取均需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因此投保人账户未来如果发生变更,也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下面来跟大家分析一下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一、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是什么
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所以生存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条件是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仍然生存。生存保险主要是满足被保险人某一特定时期的需,如教育金或养老金的需要所以,生存保险主要是储蓄作用,也被称为储蓄保险。
二、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什么
死亡保险,又叫作遗属保险,死亡保险是人寿保险中的一种,该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拥有死亡保险,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或者被保险人在其供养亲属死亡后,可从社会上获得物质帮助。死亡保险跟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都有一定的关系,所以有关法律和规定,也多见于综合性社会保险的立法中。
三、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的区别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单规定的日期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即被保险人生存是给付保险金的唯一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并不退还所交保险费。 生存保险主要是作为储蓄的作用,在合同约定的某一阶段生存期满后给付被保险人一笔保险金,以满足某一特定时期的需求。 死亡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根据保险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可以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