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保险行业不断发展,人们对于保险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高,购买保险的意识也不断增强。其中,意外保险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意外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外伤害导致半残、全残或者死亡时,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保险合同之间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天有不测风云,人们发生各种意外事故都是无法预测的,因此,在意外来临之前为自己投保一份意外保险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当意外来临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都可以通过保险的理赔降低损失。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福祸旦夕,是福是祸我们都无从得知,但是如果不幸发生了“祸”,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当然是购买一份意外保险啦。不过有的人会问,意外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般情况下,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应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有的因为交通条件和通讯水平不太好,可以在24小时、三天、七天等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具体时间在投保之前被保险人应该要向保险人问清楚。另外,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后,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有时可以立即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等被保险人确定残废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之后才可以申请理赔。意外保险的理赔时间一般是在是3个月至1年之间。当然具体还是和报案时间一样,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来确定。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有些可能是来源于朋友的背叛伤害,有的可能是疾病的伤害,而有的可能是意外伤害。其中人类意外伤害的机率最高,因此有些人就会给自己投保一份意外保险。那么,意外保险的理赔条件是什么呢?
意外保险的理赔条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事故的发生必须是突发的,如落水、触电、跌落等。一些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伤害则不在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之内,如职业病;第二是被保险人所受的伤害必须是因为外来因素导致的,如溺水、被歹徒袭击、车祸、食物中毒等;第三事故必须是意外发生的,被保险人所无法预测和非本意的,如交通事故、飞机坠毁等等,但是即使有些事故是可以预测的,却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属于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如因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轮船着火被迫跳海逃生等。
人的一生很漫长,在这一生当中难免会遭遇各种意外。因此,给自己购买一份意外保险,尽可能为自己和家庭制定全面的保障计划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一旦意外来临,我们也可以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那么,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是什么呢?
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可以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将按照与被保险之前的约定给付一定的理赔金,一般会有最高给付限额;第二种是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时,保险人将按照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给付保险金;第三种是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死亡保险金,也是最高理赔金;第四种是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人需给付被保险人不能工作期间的工资损失费。
购买意外保险,可以在我们发生意外事故时,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减少损失。但是购买意外保险,我们除了要知道它的理赔范围是什么之外,也要知道什么情况下意外保险是不给予赔付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意外保险的理赔不包括哪些意外。
意外保险理赔不包括的意外主要为妊娠意外、中暑身故、高原反应死亡、个体食物中毒、因病摔倒死亡、冲浪溺水身故、过劳猝死和手术意外死亡。其中个体食物中毒和中暑身故不给予理陪主要原因是与个人体质有关,但是食物中毒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就可以认定为意外事故。而其它不给予理赔主要原因是被保险人在事发之前都可以预测的,并不存在意外、突发、非本意的情况。
虽然意外保险的保障也是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对于一些不可预测的伤害,投保一份意外保险还是很有必要的。
疾病可以预防,但是意外却是无法预防的。因此,在意外来临前,意外保险少不了。购买意外保险,在需要理赔的时候,我们又应该怎么理赔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意外保险的理赔流程。
意外保险的理赔流程首先是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拨打投保公司的电话,一般保险人会先要求被保险人打电话报警;其次是当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会立即安排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收集有关资料和证据,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再次是当被保险人的案件确认为保险事故之后,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的理赔资料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最后做出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