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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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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属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为被保险人提供最基础的医疗保障。

2018医疗保险政策有何变动

医疗保险是为民众提供医疗保障的社会性保险,随着民众的需求变化,医疗保险每年也会有些许变动。由于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因此2018年,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变动也有差异。但是大部分地区,都调高了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同时也提高了相关的保险待遇。  

1.  济南市。济南市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二档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60调高至200元,一档不变。儿童的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00元调高至140元。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调高至35%;其他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5%调高至50%;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调高至65%。  

2.  青岛市。青岛市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档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370元调高至390元;二档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75元调高至260元。儿童的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75元调高至26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至85%,大病医疗保险资金的报销比例由75%调整为80%。

2018医疗保险如何异地报销

2018年,许多城市的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提供异地报销功能,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医保异地报销首先需要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的备案手续,再在异地的指定医保医疗机构就医。  

备案工作完成以后,如果参保人发生符合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根据报销比例报销医疗费用。但是,参保人所选择的异地就医机构在一年内不能更换或者注销。  

如果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机构治疗的时候需要转院,需要按照居民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参保人在没有报案的地方发生医疗费用,则需要回到参保地自行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