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专题
菜单

年金险预定利率

人浏览
年金险预定利率
5

  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为了回报消费者将金钱投入到年金保险的回报利率,它的计算公式与保险公司的收益息息相关。而且,我们最终得到的实际收益也与预定利率相关。可是,我们要清楚的是,我们的最终收益却不全是由预定利率决定的。

预定利率

  年金险也是保险中的一种,保险预定利率都有相关的规定,主要是保险公司自身根据审慎原则自行决定。所以还是先了解一下预定利率指的是什么吧!

  预定利率是指寿险产品在计算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收益率后所采用的利率,其实质是寿险经营者因使用了客户的资金,而承诺以年复利的方式赋予客户的回报。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保险机构提供给客户的回报率,主要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来设置的。预定利率的高低和保险产品的价格直接相关。在其它假设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如果一款产品的预定利率较高,消费者投保该产品时所缴纳的保费则越少,保险产品的竞争力越强。

年金险类保险计算公式

  当我们了解了什么是预定利率,就可以很好地理解年金类保险预定利率的相关公式,总结如下:

  1、年金类保险预定利率=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2、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3、因为个人所得税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提前退休的个人所得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预定利率的变化

  保险公司可以随意设置预定利率么?他们是根据什么来设置的呢?

  当然是不可以随意设置的。保监会对于预定利率是有相关的监管要求的,还会根据市场的不同时候的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调整。

  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99年之前,监管会对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不进行监管的,预定利率全由保险公司自行设置。那时,我国也正处于高利率时代,1993到1996年的时候,三年定期存款利率高达12%,而且那个时候国内寿险公司所经营的产品大多与央行基准利率挂钩。但1996年之后降到了2.5%,要知道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资金的投资收益是会随着市场的利率水平发生波动的。所以一旦存款基准利率大幅下降,就相当于保险公司已承诺给客户多年期的预定利率收益,自己却无法从市场上得到同等的投资收益。如此一来,就会产生利益差损。

  1999年到2013年,保监会限定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2.5%,并且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2013年后保监会发布了文件,其中有关预定利率的问题,规定说: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为3.5%。后面一条又说可以适当上浮1.5倍左右,就是4.025%。

预定利率等于实际收益么

  年金险作为一种理财保险,什么是最重要的呢?当然是收益,而不是所谓的预定利率。而预定利率就等于实际收益么?当然不是这样子。简单来说,就是长期型的保险产品,不论是年金险还是重疾险,我们都是先交保费,可能很多年后才能把理赔款拿回来,在这期间,我们其实付出了一些“机会成本”,而所谓的“机会成本”,就是同等的钱,如果不交给保险公司保管,可以拿去做其他投资来获得收益。所有保险公司对于长期的重疾险,寿险或者年金险产品,在定价的时候,会给消费者一定的利率回报。这个就叫做预定利率。关于影响保险产品的价格,或者未来我们能领回来多少钱,预定利率是一个很大的因素,但却不是唯一的因素。所以,不是保险公司告诉你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多少,就能拿到那个确定的利率的收益额。而是会扣除一定的保障成本之后才是你能拿到的,它很有可能就是3.5%的预定利率,或者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