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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的娱乐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出门去旅游。因为旅游确实可以带给我们很多乐趣跟益处。对于上班族来说,旅游可以减轻工作压力,放松心情,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旅游还可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结交新朋友。旅游带给我们的好处有很多,再加上现在交通工具的便捷,更加方便大家去旅游。不过,出门在外,难免会有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去旅游,有一些潜在的风险,最好在出门之前能够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来作保障。对于旅游保险,大家又了解多少呢?下面跟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旅游保险的相关内容吧!

旅游保险种类

很多人还不了解旅游保险的种类有哪些,主要分为四种,分别是旅游救助保险、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住宿游客人身保险四种,具体看一下:

一、旅游救助保险:该保险险种是国内各保险公司都会开办的险种,主要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打造的,游客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事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

二、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主要保障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的人身安全,游客所购买的车票和船票金额中的5%是用于作保险的,每份保险的保额是2万元,其中意外医疗事故赔偿金是1万元,保险期限是从乘客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到游客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这段时间。

三、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最适合参加探险游和惊险游的游客购买,该险种每份保费只需1元,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每位游客最多可以投保10份保险。保险期限是游客在旅游景点和景区游玩时这段时间。

四、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该类保险保费每份1元,从住宿那天零点起开始算,保险期限15天,期满后投保者可以续保,这种保险可以买多份。这种保险所提供的保障主要有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如果游客随身物品遭意外损坏或被盗、被抢、丢失,将赔偿200元。

购买旅游保险应避免三大误区

游客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应避免以下三大误区:

误区一:旅行社投保就行。一些跟团出游的游客认为,只要旅行社投保了旅游责任险,不管什么问题都能找保险公司。其实,在旅行途中遇到意外情况时,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因为旅游责任险是规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险,它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赔偿,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因此,外出旅游一定要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份旅游保险来增加保障。

误区二:出险后能全额赔偿。“旅游出险后不一定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此外,很多旅游保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都“免责”。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推出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误区三:保额越高越好。在传统观念中,购买旅游保险保额越高越好,尤其是去国外旅游,考虑到国外的消费水平,保险公司往往会劝说旅游者投保高保额保险。“其实,境外旅游保险的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保险专家说,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旅游保险索赔流程

旅游结束后,如果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就会向投保人进行理赔。那旅游保险索赔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小编带您来看看。

一、报案。首先需要按条款要求在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被保险人最好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可以通过业务员代为报案、直接向客服电话报案或传真形式)。因为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可能需要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费用。

二、理赔。治疗结束后,一定要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如果被保险人行动不便,也可以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请他人代办。不过要注意:

1、住院医疗理赔必须凭住院医疗收据、住院小结等材料办理。有些情况下,医院的治疗不出具住院医疗收据,如:观察室、家庭病床和挂床治疗,这时保险公司将无法按条款给予住院医疗理赔。客户最好给予考虑,以免得不到应有的理赔。

2、有些情况下,客户需要转去外地医院治疗,这时需要注意要请原先治疗的医院出具书面转院报告,并告知所属保险公司,另外,保险公司日后赔付参照的是南京地区的标准,而非治疗地区的标准。

旅游保险相关推荐

现在市面上推出的跟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保险产品有很多种,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及产品特色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来购买。在这里,小编为大家介绍一款招商信诺的畅游全球境外旅行意外保险。这款产品适合18-70周岁,因旅游、商务、探亲而出国的人士购买。购买方式非常灵活,既可以购买单次旅行,也可以购买一年期的。保险费率也有多种选择,有经济型、普通型、豪华型、至尊型四个套餐,不同的保险期间费率不同。保险期间也有很多种,有1-3天,5天,7天,10天,14天,17天,21天,28天,31-60天,也可以自定义保险期间。保障内容覆盖了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保障;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附加住院医疗保障及紧急救援服务。如果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由于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需紧急救援的,保险公司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服务,并通过授权的救援机构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住院费用补偿;2、安排就医;3、转院服务;4、转运回国;5、儿童住院陪护;6、安排子女返回国;7、遗体转送回国;8、火葬;9、就地安葬;10、行政援助;11、法律援助;12、亲属探访;13、护照丢失援助。

旅游保险理赔案例

很多游客在参团外出旅游时,对旅游保险问题稀里糊涂、一知半解,以至伤害发生后,陷入挠头的旅游纠纷。10月15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两起前不久发生的旅游纠纷,都是因为游客不明白旅游保险而产生的。  

案例一 没买保险硬要医疗费

张老太报名参加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华东7日游。签订合同时,旅行社向其介绍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但张老太不愿办理该项保险。旅游途中,在杭州某酒店住宿时,张老太进入卫生间准备洗澡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右手骨折。旅行社立即派人陪张老太去医院检查、拍片,并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

旅游结束后,旅行社向游客张老太索要垫付的医疗费,张老太非但不给,反而声称旅行社应承担她摔伤的全部责任和医疗费。旅行社将游客张老太告上法院,经审理,判被告返还旅行社垫付的医疗费。

说法 市旅游质监所认为,张老太在进入洗手间时,由于自己不小心摔伤,属自身过失,应对其承担责任。案件调查未发现旅行社和酒店有过错或过失,因此不承担责任。

案例二 保险赔偿进旅行社腰包

游客吕女士参加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外出旅游,不料旅游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经交通部门勘查认定,由肇事人赔偿吕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1.8万元。之后,保险公司根据旅行社代为吕女士所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决定向吕女士赔付1.2万元保险金。

但是,旅行社却告诉吕女士,肇事者已经向她赔付1.5万元,赔偿金额大于保险公司赔付额,而且一个人不能因一个案件获得两次赔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应归旅行社所有。吕女士当时虽不愿意,却说不出什么理由,于是当时放弃了保险公司对她的赔付。

市旅游质监所认为,在此纠纷中,游客吕女士不应该放弃应得的保险赔偿。吕女士在旅游前通过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吕女士因车祸受伤,理应获得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