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热门保险关键字
菜单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人浏览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建立的社会医疗互助制度,可以给职工提供大病医疗需求保障。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的目的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的目的是对参保者因患有大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多一层保障的一种制度性安排,能进一步放大保障的效果,从而对基本医疗保险起到补充作用。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据悉,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费用属于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承保的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其具体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异的门诊医疗费用等。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不予以报销的范围

1、没有经过批准就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上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来得到补充保障);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由于自杀而产生治疗费用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参与卖淫、嫖娼而染上性病的;

7、酣酒伤害、打架斗殴的;

8、超出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 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所发生费用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