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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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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误区

如今我国人们的重疾发生率是逐年增加的,消费者对重疾险的关注也越来越大,可很多人还是对重疾险的购买和理赔存在着比较多的误解。接下来给大家说说重疾险的购买和理赔要避免哪些误区。

重疾险投保的三大误区要注意避免

大家在配置重疾险的时候以下三大投保误区要注意:  

一、只要买了重疾险,是大病都可以报销  

不同的人认为的重疾都有可能差别是很大的,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的定义有统一的规范。  

通常保险公司承保的大病都是在保监会规定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25种重大疾病基础上自行增加的,基本上所有的产品保障的大病都不少于30种。  

保险公司承保的大病的特点有2点:  

一是病情严重,在以后的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如3年、5年等,会对患者的家庭经济收入、家庭生活等方面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是治疗要花的钱数目巨大,想要治愈好都是需要经过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配合的,这样要用的钱是很多的,这还没有包括后期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等额外费用呢。  

二、重疾险可报销的大病种类越多越好  

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这是不一定的。如今有越来越多的新型重疾出现了,种迹象的保障范围也越来越大,保费的多寡与保障的疾病种类的多少是成正比的,保的疾病越多保费越大。加上有的疾病发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没必要过多投保,因而配置重疾险一定要参考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承保的病种。此外对于保险产品会不会赔偿轻症、能赔偿多少次等相关的问题也要重视,最好选择有轻症保障,赔付多达3次的产品。  

三、先保孩子后保大人  

不管是配置什么保险都要分清投保的主次,最应该做的就是给家庭的经济支柱配置保险。因为一旦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发生重疾难以工作的时候,家庭的经济就会损失重大,遭受很大的损失,这时重疾险“雪中送炭”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所以配置重疾险先把家长的配置好,再选择小孩子的,毕竟孩子最大的保护伞还是家长。

重疾险理赔的三大误区要注意,以免损失

很多消费者在处理重疾险的理赔上还是存在一些认知的错误的,以下;理赔误区大家要注意:  

误区一:买了重疾险,什么都能赔?  

有的投保者认为配置了重疾险,只要有疾病发生,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了,但是对产品的责任范围、免责条款也都不大了解,免责范围内的事故是不赔偿的。世界上是不会有什么都保障的保险产品,重疾险最主要的是解决被保者发生重疾后所需的高额治疗费用问题。那些治疗费用低的小病小灾肯定是不赔偿的。  

误区二:“投保容易,理赔难”,能不能报销都是保险公司内部决定的?  

有的消费者觉得重疾险的理赔是很难的,实际上保险公司是要诚信经营的,不能、也不会随意判断要不要把钱赔给客户,而是按照合同的事先约定及客户递交的申请材料来确定要不要赔付。通常客户本身越诚信,递交的材料越清晰、齐全,就能越及时、快速领取保险金。  

误区三:对保险公司而言,理赔赔付越少越好?  

当然不是这样的。其实保险合同是保障,理赔是对合同的承兑。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是要遵守契约的,按照契约的规定审慎支出保险金。  

若一些保险条款确实存在2种及以上的争议的话,或保险事故本身在界定时是真的有困难的,公司在支付保险金的时候通常会遵循“有利于客户的原则”来作出相应的处理的。  

因而在配置重疾险的时候,大家对于它的以下投保以及理赔误区要注意,这样才能更好地买到合适自己的产品,以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