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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银保监局关于防范“代理保险维权 承诺全额退保”的风险提示

2019-12-23 14:13:52

近期,我局在处理保险消费投诉过程中发现,有部分保险消费者对于向监管机关投诉的情况并不知情,本人并无投诉意愿,对目前持有的保单无异议。经了解,这些保险消费者曾通过社交网络向宣称可进行“退保咨询”的中介(包括机构或人员)提供过本人身份证、保险合同、照片、本人签名等个人重要信息。获得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后,这些“退保咨询”中介以代理保险消费者维权的名义,无视保险合同法律效力,通过歪曲事实、捏造信息等方式,要求终止保险合同全额退保。同时,叮嘱保险消费者拒不配合任何调查,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为切实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特提示:

一是保险消费者维权,请选择正规渠道。保险消费者如对保险合同存在疑问,首先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登陆保险公司官网、联系保单服务人员等方式与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协商。其次可联系各地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部门,请保险专业人员帮助调解与保险公司存在的争议和纠纷。也可拨打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12378向监管机关反映有关情况,或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保险合同纠纷。

二是个人信息,切勿轻易泄露。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个人财产。保险消费者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和保险合同信息泄露给其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保险合同相关业务,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经济损失。

三是理性消费,勿信误导宣传。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经济能力等情况进行选择,应如实填写投保单,不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收到保险合同后,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如实回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回访电话。

四是三思而行,谨慎选择退保。保险产品一般具有长期保障功能,如在超过犹豫期后的一段时间内退保损失较大、失去保障。尤其是健康险、医疗险、重疾险等保险产品投保时,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体状况、职业等有一定限制,如果退保后想再次购买该类保险产品,可能会面临拒绝承保、保费上涨等费率调整的情况。

保险消费者如遭受不法分子威胁、恐吓等侵害行为,导致人身、财产损失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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