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人们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等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储蓄名义,故意混淆投资储蓄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
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非法集资手段虽然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看似正规的外表下进行高利回报宣传,通过外表打消顾虑,通过高利吸引下水。平时大家遇到相似情况一定要深入调查,谨慎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