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诺就给大家说一说非法集资的定义与特点。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储蓄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储蓄”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