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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理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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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典型理赔案例

一.马航飞机失联,招商信诺有爱,快速赔付身故金125万

 

二.一诺千金,保单终止获赔意外伤残保险金82万

 

客户李某于2012年2月通过电话渠道先后购买我公司身故及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和增值身故及残疾意外伤害保险,两份保单均因未缴保费中止。2013年9月,李某右眼意外受伤,经鉴定达四级伤残。我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核实保险事故,并按照合同的给付规定,在扣除宽限期应缴保险费后,赔付残疾保险金共计82余万元。

保单中止也能赔?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费到期日未支付保险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各期保险费。该案例中,客户李某的保单虽然因未缴保费中止,但因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障期内,仍可获得我公司的赔付。为了保障我们的保单利益,记得要及时续交保费哦!

三.人生无常,重疾赔付62万显关怀

 

客户张某于2012年10月通过电话渠道先后购买了我公司康健无忧第二代两全及重大疾病保险、十年期癌症疾病保险等多种健康保险。张某于2014年10月被确诊为睾丸恶性肿瘤。我公司收到客户递交的理赔资料后及时审核,共赔付癌症及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共计62余万元,同时豁免相应保单的保险费。

保险是什么?保险不能让我们不得病!但是,保险却可以在我们还健康的时候,有计划地做一个长期的规划,当我们真的遇到了这样不希望发生的事情的时候,保险将立刻变成一大笔急用的现金,这笔钱不能确保亲人一定能够治愈,但是至少可以保证整个家庭不至于“因病返贫”。

四.意外身故,43万赔款送慰籍

 

客户吴某于2011年7月在银行为其父亲购买我公司悠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基本保额3万元,年缴保费19余万元。2014年1月,被保险人吴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我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在扣除借款及利息17余万元后赔付身故保险金共计43余万元,同时给付红利及利息。

我们在购买保险时,风险保障一定要设置全面,意外、医疗、重疾、身故保障缺一不可,本案中客户购买的产品为分红型年金保险,在年金领取前的身故保障仅限于合同的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的105%,保障十分有限。如果客户购买了高额的意外风险保障,将会获得远远超过本案的高额赔偿,能带给家人更多的慰藉。

五.突发癌症,获赔61万解困境

 

客户张某于2007年8月通过电话渠道先后购买我公司康健无忧两全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十年期癌症疾病保险、惠众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附加住院手术医疗保险等多种健康保险。张某于2014年9月被确诊为右甲乳头状癌。我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核实,共赔付癌症及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共计61余万元,同时豁免相应保单的保险费。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我们购买保险,不是为了改变生活,而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不被改变!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不仅让我们可以安心接受治疗,更能避免家庭经济因为高额的医疗费而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