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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残的鉴定标准,你知道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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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原创   发布时间:2021-07-22 08:40:31
  古语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永远无法预知意外何时会发生。如果发生意外导致伤残需要做伤残鉴定,你知道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有几种不同标准吗?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目前主要使用的几种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一、《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号JR/T0083—2013)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是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统一要求,也是保险公司在确定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标准。其法律依据为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行业标准的通知》。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适用上述标准,基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意思自治及诚实信用原则,双方都应当适用该标准。
  小诺假期自驾车出游,不幸遇到交通事故,被后车追尾,意外受伤造成了伤残。幸好他之前购买了意外险,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小诺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先去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做鉴定,然后保险公司就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理赔。
  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由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发布,它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该鉴定标准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的统一适用标准,适用于除职工工伤以外的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通常出现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程序中。
  前文的小诺,因交通意外受伤造成了伤残,根据交警判定的责任,可以向有责方(追尾他的后车驾驶员)进行索赔,那么他就可以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它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假设小诺是在自己公司上班提供劳动时不幸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了伤残,那么他就可以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做鉴定,进而申请工伤赔偿。
  小编要提醒的是,不同的标准做出的认定结果可能不一致。万一发生了意外受伤,究竟适用哪个标准,要区分不同情形,根据各自相应的标准去做鉴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