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招商信诺
发布时间:2024-09-27 17:45:00
一、案例简介:
A女士近期接到一个新的银行储蓄经理电话,提醒她可以领取保单红利事宜。因购买保单时间久远,A女士对保单信息记不清楚了,慎重起见,A女士亲至我公司职场当面咨询保单事宜。接待过程中,我们的客服人员耐心的给A女士解释了保险保障计划、保单条款等内容,并为A女士介绍可通过官方客服电话、官网、官方公众微信号、官方小程序、分公司职场等多种方式联系我公司,有任何疑问均可第一时间联系我们确认。最后客服人员对A女士开展了一对一风险提示教育,提醒A女士保护好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等个人信息,注意防范“AI换脸拟声”类、“共享屏幕”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A女士对我公司的服务高度认可,一方面表示我公司服务人员非常专业又有耐心,另一方面表示我公司的这种风险提示教育非常重要,以前都没注意过这种诈骗手段。
二、案例评析:
1、A女士收到不熟悉的储蓄经理电话时,非常警惕,未向其提供任何信息,且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并亲至保险公司职场核实处理,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非常强;
2、保险公司遇到A女士咨询保单情况时,一方面耐心解释保单条款内容,另外一方面加强对A女士风险防范意识的金融教育,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受教育权。
三、案例启示:
1、金融消费者享有八项基本权利,分别是: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广大金融消费者们可牢记八项基本权利,提升消费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 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 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金融消费者们应配合金融机构做好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理性投资,审慎购买。同时如有任何疑问,需及时跟金融机构保持沟通,确保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及风险,切实保障自身的知情权。
3、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金融消费者们平常可积极参与金融机构组织开展的线下消保公益金融教育活动或关注监管、行协、金融机构等官方发布的线上消保金融知识普及、风险提示等金融教育类文章,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4、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不随意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凡事多核对,多确认,多留意,谨防个人信息泄露,保护自身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