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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保监局】关于防范“代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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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 > 权益保护 > 消费风险提示
类型:转载   发布时间:2022-10-20 18:25:36
  目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代理退保”有哪些表现形式?
  表现一: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或以“有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表现二: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
  表现三: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缴纳高额定金或签订高额欠款协议,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
  表现四: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代理退保”存在哪些风险?
  一是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退保,却避而不谈退保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消费者退保后丧失了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二是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阻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之间的正常沟通,切断消费者依法合规维权渠道,利用“信息阻断”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牟利。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储蓄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还可能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更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从事非法“代理退保”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与消费者签订“代理退保协议”时,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险合同、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可能存在被不法分子非法利用的风险。
  四是法律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达目的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使这些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保险消费者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吉林银保监局提示您:
  一是谨慎理性办理退保。请广大保险消费者应对“代理退保”时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要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轻易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转交他人,不要轻易向他人发送移动支付二维码、网银验证码。对金融交易存在异议的,请选择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登录官网、线下营业网点咨询等方式核实业务真实性。如遇不法分子窃取和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投诉和退保实施诈骗以及有黑恶势力进行威胁、恐吓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有相关服务需求或发生争议纠纷的,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投诉热线,如纠纷难以协商可通过吉林省保险调解组织或法院诉讼等方式依法解决。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http://www.cbirc.gov.cn/branch/jilin/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073305&itemId=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