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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以预定养老公寓床位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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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 > 权益保护 > 消费风险提示
类型:转载   发布时间:2024-08-28 09:23:57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投资储蓄的需求和渠道逐步多元化。面对层出不穷的投资储蓄产品,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储蓄观念,学会辨别非法集资,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通过正规渠道理性开展投资储蓄活动。

基本案情
2010年,戴某平开始对外经营夕阳红老年公寓,收取费用作为日常经营资金。戴某平还通过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融资经营其他工程项目,但因经营不善而背负债务。为偿还上述民间借贷、银行贷款本息,戴某平与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分别设立夕阳红老年公寓市场部、夕阳红孝德广场、夕阳红旅行社,自2013年1月起开始非法集资。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等人分别组织营销团队,通过发放“投资养老”传单、开展讲座、组织聚餐等方式,宣传其名下养老公寓等项目,推广所谓“投资高回报+优惠享受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即签订床位预定合同、缴纳预定金能够获得年化7%—12%的利息,后期入住可享受优惠价格,吸引中老年人签订预定养老服务合同、缴纳预定金。至2018年3月,戴某平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向2100余人吸收资金1.36亿余元。上述资金中,绝大部分被戴某平个人挥霍使用,仅有744万元用于养老公寓等日常经营活动,其余资金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归还所欠的民间债务和银行贷款、发放销售团队提成等,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9300余万元。
2021年2月1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魏某升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风险提示
老年朋友要防范以缴纳预定金享受养老服务的推销陷阱。养老公寓、养老旅游等养老服务行业关系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以享受高额回报,若干年后返还全部预定金并享受免费入住、免费度假旅游等为幌子,收取预定金、投资款等养老“促销”的活动,实际是吸收公众资金的非法金融活动,没有取得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能擅自开展。

非法集资套路纵然花样百出,其实都跳不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公开宣传”“许诺还本付息”等明显特征。在此提醒广大社会公众:拒绝高额利诱,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源自宁夏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