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招商信诺
发布时间:2024-11-10 12:36:02
案例事件
客户李某来到某
保险公司柜面,询问其保单一直没有进行续期扣费,也没有服务人员联系通知其交费,不知保单是否还有效,会不会影响保单的保障。经工作人员查询保单状态有效,及时交费即可,在核对基本信息时,工作人员发现客户现使用的电话号码与系统预留号码不一致,这才导致保单服务人员无法联系。客户恍然大悟,去年自己变了手机号码,忘记告知保险公司,便询问如何变更,工作人员指导客户线上化办理信息变更。
案例启示
(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应重视集中与常态化教育宣传相结合,形成互补,全面保障消费者受教育权。常态化教育宣传推动,尤其是线上化的普及,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增加了客户黏性;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营业场所形式,向保险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
(二)消费者
1.消费者应更了解所选择的保险公司,不仅了解
保险产品,也要了解保险服务。例如,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与服务须知,关注线上化服务,尤其是保险公官网、官微教育宣传专区等,除客户服务外,保险公司通常也会通过线上化平台发布“以案说险”“风险提示”等推文,提供金融知识与风险识别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
2.作为保险消费者,应重视个人权益的保障。保险与其他消费品不同,提供的是保险保障,消费者需提高金融风险识别与金融知识学习的主动性,一是积极参与保险公司组织的相关讲座或教育宣传活动,丰富金融
保险知识;二是关注保险公司常态化教育宣传的推广普及,提高防风险能力;三是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公布的维权途径及流程进行维权,避免调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文章内容源自: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编著的《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