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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保险合同要看清 保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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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 > 权益保护 > 消费风险提示
类型:招商信诺   发布时间:2024-11-26 11:15:24
案例介绍:
A女士去银行找储蓄经理办业务时,经银行储蓄经理介绍后,便投保了一份年金保险,A女士表示储蓄经理告知每年需交10万元保费,需连续交满5年,等5年后就可以“取”出来了。A女士因特别信任这个储蓄经理,收到保险合同时并未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及保障计划内容,在收到电子回访短信时,也未仔细阅读,快速完成了新契约电子化回访。半年后A女士因有事急用钱,想起来这笔保险,却发现“取”不出来,A女士这时才发现保险本质上其实是一份合同,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好好看清楚保险合同,不清楚中途退保有损失,且损失金额较大,导致现在自己很被动。

案例分析:
1、该案例中储蓄经理跟A女士介绍保险产品时表述不准确,使用“取出来”这类不当表述,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2、该案例中A因女士信任储蓄经理,未仔细查看保险合同内容,未认真对待新契约电子回访问卷,不清楚自己购买的保险合同内容,导致陷入被动状态。 

案例启示:
1、保险合同里面包括了保险计划、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很详细的内容,需要仔细阅读,审慎评估,确保您所选择的产品正好是您需要的。
2、新契约回访是对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权益再回顾的过程,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投保人应认真审慎核对保险合同内容、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如遇到不理解的内容,可以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如果发现所购买保险和自己的需求确实不一致的,可以选择在保单回执签收的15天犹豫期内申请退保,犹豫期内退保没有损失;犹豫期外申请退保,需按保险合同现金价值表退还现金价值,可能会有损失,具体损失金额大小也需要特别关注。新契约回访是为了确保消费者对自己的保险合同有足够充分的了解,消费者在接到回访电话,或者自助操作新契约电子化回访问卷时应认真对待。
 
该案例为模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