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企业打工,企业交了社保,如果离职了社保该怎么办呢?相信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的农民工朋友,今天小诺就给大家解答一下。
1、在企业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的。
当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及以上的,已经符合在企业所在地办理退休的条件之一,回老家后,既不愿意转入老家,也没有钱继续缴纳的,可以暂时不用理会,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回到打工地的社保局,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2、在企业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超过10年,不满15年后回老家的。
在企业所在地打工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已经达到10年,但不满15年后回到老家不再打工的,按照国发(2009)66号文件精神,已经符合将打工地,也就是打工的企业所在地作为退休地的条件,但是由于既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也没有缴满15年,暂时不符合在当地办理退休的条件,但是对于缴费满10年的人员,是可以按照个人身份继续在当地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和离职证明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
回到老家后只要在银行代缴代扣账户上存足足够的代扣代缴资金,每月就可以自动扣缴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待缴费至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可回到打工地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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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开打工地后不再打工回老家的。
可以将在打工地的社保关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老家,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养老保险达到15年,符合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在老家办理退休。
4、可以转回老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经济困难,可以将打工地的社保关系转入老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打工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折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5、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比较麻烦的,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可返回打工地办理退保。
其实社保也是可以退的,可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持本人身份证,到打工企业的参保地办理养老保险的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