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时,我们都会注意到:“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30年和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我们都明白,指的就是我们实际交了多少年的医保费用嘛。但是这视同缴费年限是什么意思呢?接着读下去!
一、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我国最早从1995年开始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但是如果有职工在1995年过后不久就面临退休了呢?这样的话,他的医保缴费年限严重不足,还怎么在退休之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呢?就比如,王先生1995年时就年满40岁了,从1995年起他再缴费20年就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了,但是这时候王先生的医保缴费年限仅有20年,没有满足退休后医保累积缴费年限满30年的情况。
遇到王先生这种情况的人还有很多,所以国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设置了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对于在1995年之前有工作记录的人,从他们开始工作的那年到1995年这段时间看作是视同缴费年限,从1995年之后实际缴纳医保费用的年限称为实际年限,而医保缴纳总年限是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对于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概念已经十分清楚了。也许有的人还会问:“如果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相加起来还是不够国家所要求的最低累计年限怎么办?”小诺在这里为大家提供了2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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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时医保不够年限怎么办?
1、继续缴纳:参保人每年继续缴纳,直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为止;
2、一次性补缴:参保人一次性将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完,但是这种方式缴纳金额较多,需从退休当年起,对于每年的医保费用多缴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