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当中有一条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居民医保个人账户2020年底前取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改变呢?
一、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新增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二、提升保障,高血压、糖尿病等纳入医保报销。
三、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四、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
五、切实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硬任务。
六、全面做实地市级统筹。
取消后会降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吗?
一、取消的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跟职工医保没关系
文件当中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一个概念。提到医保个人账户,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的都是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
二、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受影响,医保个人账户从未清零
前两年,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中有个人(家庭)账户的,也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
有的地区在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进行过渡。因此,现在部分城乡居民医保中也有个人(家庭)账户的存在。所以,这则规定仅是涉及很少的一类人。
而这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而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对于那些存在个人账户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来说,也不用担心个人账户取消,社保卡里面的钱就会清零。对于医保个人账户,从来未有过清零的情况,当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门诊统筹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的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