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但很多朋友失业后都不会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今天小诺就给大家讲讲详细步骤。
一、失业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暴力用工)、三(拖欠劳动报酬)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因此,如果是你自己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提出与你协商解除,则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户籍在外省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逐月支付或一次性领完失业金。
二、失业金领取具体流程:
1、公司出示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
2、带着企业出示的离职证明,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有个科室,负责办理失业证),到那里办理失业证,失业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
3、公司证明,失业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你买失业保险的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