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
不管对于企业还是职工,缴纳社保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对于企业,不论职工发生何种工伤事故,都有保险机构按规定进行赔偿,从而大大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对于职工,参加保险会使我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孕有所补,失有所得,伤有所保,为子女和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如果能在退休前缴满社保是最好的,然而,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某职工即将达到退休年龄,可是他的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离开工作岗位后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职工应该如何处理呢?
为了后续养老保障,能有机会选择一次性缴满是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如果不能,可选择以下四种解决办法:
一、补缴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四、放弃继续缴纳社保,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再参与养老金的领取。
前三种续交方式,都能保证我们在退休之后能够正常享受社保带给我们的福利和保障,按月领取养老金,为家庭和子女减轻财务负担。
第四种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放弃社保,它不仅会损失掉已经纳入统筹部分的养老金,也意味着你将无法享受社会的养老保障,相对其他解决办法,此办法性价比是最低的,即最不利职工自身利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保政策还会越来越完善,相信会有更多的人越来越重视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