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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的保障对象是所有在职劳动者,即这种抵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是为所有职工量身定做的。

  2、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其全部费用都不需要劳动者来负担。提供的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也较高,但是针对工伤事故的不同会有所差别。

  3、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相较于商业保险来说,其保障内容更加丰富。除了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还有职业病的报销以及丧葬补助金(工伤身故)等补充。

二、工伤认定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为了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因工作性质的影响,长期处于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导致患上职业病的。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发生意外事故甚至导致下落不明的。

  4、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其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中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伤害、发生的意外事故等都可以走认定申请程序,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三、工伤认定时效

  1、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工作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但未满1年(时效)单位也可继续申请,但是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就会由单位来承担了。

  2、若工作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由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受理,接着在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且权利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可将时效缩短至15日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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