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今天小诺就跟大家说一说这个关系转移过程里,有哪些细节需要我们注意。
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的时限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经办规程中有45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
具体分三个程序:
1、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续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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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养老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符合什么条件?
跨省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