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因某些原因而重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户籍迁移后可能出现原户籍地与新户籍地都缴纳养老保险、再就业后存在两个单位同时缴纳养老保险等情况,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缴费账户。
那么,下面就为大家介绍重复缴纳养老保险的解决办法和相关退费流程。
一、解决办法
1、基本原则
每人只能拥有一个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对于多余的缴费账户应当予以清除。
2、处理方法
同时在两地参保的,应到社保部门及时办理养老保险的关系转移,将其中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中,以实现账户的合并。账户转移合并后,缴费年限不可叠加,但可退回部分重复缴纳的保险金,也就是个人缴纳的部分。
或者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可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协商,保留其中一个账户,将其他账户清理。将重复部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本金退还,利息并入个人账户,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二、退费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包括《重复缴纳退款申报表》、重复缴纳时段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等,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者拨打12333服务热线。
2、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重复缴费退款条件的申报材料出具《受理回执》。单位和个人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办理。
总的来说,每人只能有一份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或者重复参保都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且还可能会多花费一笔钱。如果不慎重复缴纳,是可以申请退费的,需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及时到相应的社保部门进行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