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疫苗限制出行、影响子女入学、面临被用人单位辞退、与个人诚信记录挂钩、家中老人因此无法享受养老金、低保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因未接种疫苗引发的疫情将严肃追责的情况...本就是自愿接种,怎么到头来变成了变相强制?
一、接种新冠疫苗属于居民的法定义务吗
根据《疫苗管理法》,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但新冠疫苗只是二类疫苗,不在免疫规划疫苗范围内。这就意味着,居民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接种,只能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
二、有哪些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经获批使用的新冠疫苗,并非全民皆宜。比如,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急性过敏反应等情况);患有严重慢性疾病和发热者;处于备孕期、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患者,以及接种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情况,都应该慎重选择是否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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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应对“强制”接种
首先,我们要明确,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疫苗能够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其次,新冠疫苗并未纳入免疫规划,原则上自愿接种、鼓励接种,无论是自身身体原因不能接种疫苗还是自己主观意愿拒绝接种,都是合法合规的。
最后,如果因为未接种新冠疫苗对我们的出行、生活的其他方面造成影响,可以拨打当地市长热线或“中国政府网”公众号进行留言反馈。
小诺建议,接种疫苗前应该详细了解禁忌事项,没有特殊情况还是尽量配合接种,为我们的健康出行多一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