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医院都是执行“先垫付,后报销”的制度,许多患者不明所以,为什么要进行“先缴费再退费”如此繁琐的环节,为什么不能一步到位呢?这其中又哪些我们不知道的冷知识?
一、为什么实行“先垫付,后报销”
实行“先垫付,后报销”的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医院正常开展工作,减少患者“欠账”事件发生,既保障了院方的利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医患矛盾发生的概率。因此,实行“先垫付,后报销”的制度也是平衡医患关系的手段之一;另一方面,医保制度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也在不断进步和改革,当“先垫付,后报销”的制度弊大于利,国民素质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在尝试推行简化流程的举措。
二、“垫付方”如何明确
医院毕竟是盈利性质,没有义务为伤患垫付治疗费用。一般情况下,所垫付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工伤、意外事故或其他情形,垫付方则要根据具体情形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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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站式”报销
“先垫付,后报销”制度虽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今医保覆盖率广,许多患者都会选择医保住院就医进行结算。如此一来,患者先行缴费、保存相关票据、前往医保部门报销,最终审核通过后,再将报销费用返还患者...整个过程非常繁琐,给双方都造成了不便。所以,现如今的许多窗口,都支持一站式报销。
更重要的一点是,“一站式”报销给许多患重病、大病的群体消除了“筹钱无门”的窘境,不必因为资金缺口而影响病情。
从“先垫付,后报销”到“一站式”报销的制度,各具优势,本质上都是为了方便病患、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