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全国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进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简称“4+7”。如今距离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采已经过了三年,那么,该项试点的成效如何呢?
1、药品种类增多
根据《中国医保药品管理改革进展与成效蓝皮书》,当年国家已经成功组织开展了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高达二百余种,平均降价54%,中选药品价格也下降到了与国际价格相当的水平。
从药品品类来看,药品集中采购已经覆盖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性乙肝等慢性病药品和一些常见病的主流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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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一系列改革举措后,抗癌药等救命药的可及性也在不断增强,患者的用药负担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减轻。除此之外,国家药品准入谈判也提高了患者的用药水平。在医保药品中,抗肿瘤药的金额占比也明显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2、原研药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还有效提升了群众的用药质量水平,在集采模式下,原研药将与同等质量的仿制药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竞争,原研药也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这大大促进了优质仿制药对原研药的替代,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群众用药的可及性。
可能有人会担心仿制药的质量,但是,从药品的疗效来看,仿制药并没有让大家失望。在“4+7”带量采购中标药品中,14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临床上表现出了等效性,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享受到质优、价好的药品。
3、仿制药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更好地享受改革红利、抢占市场份额,仿制药企业也在不断加大一致性评价投入力度。集采改革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行业的集中度,并促进头部药企将发展重心转向首仿、难仿药品的开发,从而有效提升药品质量水平,让每一位患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