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段时间,社保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改变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所以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本文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社保发生了哪些变化。
1.救助范围扩大,因病致贫的重病患者被纳入了其中。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就合理科学地明确了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大小。
其中就包括了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和农村的易返贫人员等等收入较低的人群,同时这次意见也把因病致贫的重症患者也加到了救助的范围之中,保证并提升了救助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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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对于那些未达到低保标准的、在特困人员的救助标准边缘或者在低保标准边缘的人员,因受到重大疾病的影响,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使其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人员,可依实际情况进行救助。
2.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与下限。
一般来说,职员参加社保,其缴纳的费用基数不可小于下限,也不能大于上限,所以在公布了调整后社保缴费的基数上限及下限之后,职员社保的缴纳费用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若下限提升,职员的个人缴费就会提高,养老金也会提高。
3.公布了年养老金的计发基数。
在公布一整年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之后,从当年退休人员的角度来说,这类人群的养老金就会按照新发布的计发基数重新进行核算,补齐差额。
4.开通电子社保卡的同步申领。
现在第三代的社保卡在申领或者补换后,会自动在全国的社保服务平台制作生成电子版社保卡,并且会发送到同步的申领渠道,在本人允许后就能直接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