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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由人社部正式发布,此规划使得退休、社保和养老多个领域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大部分人对这方面还是不太了解,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的有关调整措施。

  1.逐步地推迟法定的退休年龄。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要推进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但过程中要保证渐进式的、稳步的分类推进、小步调整,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加深,新退休的人数不断增加,社保制度面临着严峻挑战。


图片来源:摄图网

  现阶段我国的退休年龄平均值整体偏低,和现在的整体平均寿命无法匹配,我国整体平均寿命由建国初期的只有40岁左右,到现如今增长到了77.3岁,人民生活变好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保制度的压力增加。

  2.逐步地提升基本养老金领取的最低缴费年限。

  规划提出,要逐步地健全和完善现有养老的保险体系,建设多层次与多支柱的养老体系,要注重提高企业的年金普及率,要着重推进个人的养老金方面发展,调整职员的基本养老金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

  3.逐步提高社保的待遇水平。

  其中法定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并且要全国范围内统筹企业职员基本的养老保险,要全省范围内统筹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要保证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逐步提升,保障基金安全稳定的运行,要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4.推进新就业的形态群体参保。

  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职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由制度下全覆盖向法定群体全覆盖的重要转变,对于灵活就业的人群在就业地参与社会保险存在的户籍限制,可以适当的放宽。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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