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小专栏内容详情
菜单

  若劳动者遇突发私事或长时间疾病,可以申请停薪留职。在此期间,劳动者在不提供实际劳动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不发放工资,无福利、津贴等相关待遇。

  近日,有公司职工称自己在结束为期两年的停薪留职后,被告知两年间的社会保险全部由其本人全额承担。而在此期间,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一直是存续。停薪留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较为普遍,也会引发一些类似的纠纷。

  停薪留职并非法律概念,在法律上与之相关的条款较少。因此,停薪留职期间社会保险费由谁缴纳的问题并无明确规定。

  公司职工申请停薪留职的流程在大部分情况下是规范化的。职工有此需求时,应按照公司停薪留职的相关管理制度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


图片来源:摄图网

  停薪留职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在通常情况下除了应包含停薪留职期限、期满复工方式、未复工处理方式等内容,还需明确此期间职工是否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特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若需要,需明确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承担方式。

  原则上,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况有以下两种:

  1.若员工遭遇工伤事故,养伤期间无法继续工作,需要申请停薪留职。在此过程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是用人公司的义务,理应承担。

  2.员工因长时间处理私事或长期医疗期申请停薪留职,而此时公司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持续存在。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看来,由于停薪留职期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仍存在,若员工要求企业在此期间为其持续缴纳社保,原则上企业不可拒绝。

  然而,由于《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此,在协议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认为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非企业必须尽到的义务。

  综上所述,停薪留职期间社会保险费由谁缴纳的问题在法律上无明确规定,还需企业与职工自行协商,并在停薪留职协议中体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