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小专栏内容详情
菜单

  社保在社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因为应聘者初入职场,而运用一些套路不缴纳或少缴纳应聘者的社保费。

  那么,到底有哪些不缴纳或少缴纳社保的套路呢?

  1、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

  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所以劳动者出具的弃缴社保承诺书,无论是否自愿,都是在法律上无效的。

  3、人事档案未转到单位,不能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可见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理由。


图片来源:摄图网

  4、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5、用支付现金等方式取代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

  6、社保是福利待遇,优秀员工才能享有

  社保并不属于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7、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