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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有些企业单位以各种理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这种情况严重危害到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那么,有哪些情况是我们平时需要多加注意,以避免踩雷的呢?

  以下是几种可能会发生的,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的情况:

  1、不给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

  有些单位会以试用期没转正,不是正式员工为理由,拒绝为其缴纳社保,但《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企业在员工的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保费用。

  2、让员工签订承诺书,放弃缴社保

  有些公司在和员工签订合同时,会让员工再签一份承诺书,让他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权益,而公司会把社保费用折合进工资直接支付给员工。


图片来源:摄图网

  实际上,这种承诺书在法律上是不作数的,任何单位都要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无论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承诺都无法改变。

  3、用现金交易取代缴纳社保

  有些单位会额外给员工发一笔现金费用或奖励,用这种方式来拒绝为其缴纳社保,这种情况是不可取的。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有些单位会故意不和员工签订合同,并以此为缘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自己与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

  工资支付的凭证和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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