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不报销,住院才报销”几乎成为大多数参保人默认的规定,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也有例外,比如说--特殊门诊。特殊门诊是近年来国家出台的补助政策之一,那申请特殊门诊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一、哪些特殊疾病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截止目前为止,包括精神病、帕金森病、冠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肝硬化、丙型肝炎、高血压三期在内的等等21种疾病可通过基本医保门诊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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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产生以下情形的特殊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也可以办理特殊门诊费用现金申报手续: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前往药品生产厂家或开展手术的医疗购药(在肾脏、肝脏、骨髓移植术后需服用的抗排斥药品)、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居或常驻异地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以及城镇职工医保精神病人在居住地的社区康复诊所、慢性病防治站就医购药。
二、特殊疾病适用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关于特殊疾病的报销标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相同待遇。即需符合相关法规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以及达到门诊400元的起付线。参保人实际承担的费用则是实际产生的费用总额减去全自费部分、400元起付标准和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再用最后的金额去乘以补偿比例。
三、特殊疾病在报销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参保人通过市局、区(县)分局参保的,则需前往所属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办理特殊疾病在报销时,需准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鉴定表或者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证、相关医疗费用收费收据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通常情况下,参保人在备案的医院门诊就医,出示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就能在医院现场联网结算就医购药费用。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医保局规定不一,政策内包含的病种需根据各统筹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种就未必包含在内,具体病种详情当以当地医保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