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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肢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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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肢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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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遇疾病或意外,导致断手或断脚,对患者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悲痛和不幸。这份不幸,不仅影响患者的工作能力,还往往会对其的心灵造成严重创伤。

  在保险领域,当患者的肢体,是从腕关节或踝关节靠近身体躯干端完全断离,称之为肢体缺失。通常,肢体缺失分为单个肢体缺失和多个肢体缺失。

  在我国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多个肢体缺失属于25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但不属于前六种必保的病种。这会对被保险人理赔产生什么影响呢?如果被保险人是单个肢体缺失,是否就无法得到理赔?跟着小诺,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多个肢体缺失?

  多个肢体缺失是指,被保险人的四肢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以上完全性地断离。这里的近端,指的就是靠近身体躯干端。

  多个肢体缺失这个概念,常常见于重大疾病险。当被保险人不幸多个肢体缺失后,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业人员考察原因,确认其是否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一旦确诊,保险公司就会进行赔付。

  在多个肢体缺失的治疗中,患者不仅需要进行持之以恒的康复治疗,还需要支出昂贵的治疗费用。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多个肢体缺失的治疗费用在十万到四十万不等。除此之外,每隔三到五年,患者的假肢需要重新更换一次。

什么情况下,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多个肢体缺失的治疗费用昂贵,因此,如果患者事先为自己购买了重大疾病险,无疑是非常幸运的事情。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在以往的案例中,最常见的拒赔原因有这两个:

一、一个肢体缺失

  多个肢体缺失,要求被保险人的四肢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缺失。如果是一个肢体缺失,就无法因“多个肢体缺失”而获得理赔。

二、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远端断离

  在肢体缺失中,所谓的“近端”,是指靠近身体躯干的那一端;而“远端”,是指靠近肢体末端。

  在保险条例中,多个肢体缺失,要求是从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也就是靠近身体躯干那一端完全断离。因此,如果是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远端断离,那么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

如何避免被拒赔的情况?

  遭遇肢体缺失,是人生中的大不幸。倘若再被保险公司拒赔,就陷入了悲惨的境地。

  然而,没有人能保证遭受疾病或意外时,一定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肢体缺失,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在购买重疾险时,选择附带轻症赔付的产品。

  轻症赔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罹患的疾病,达不到重疾的标准,却达到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轻症标准时,保险公司同样会进行赔付。

  而多个肢体缺失对应的轻症是单个肢体缺失。当一个人的四肢中,有一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以上完全断离,就称之为单个肢体缺失。

  这样一来,只要保险合同中涵盖单个肢体缺失这项轻症,就算被保险人达不到多个肢体缺失的理赔要求,还可以试试申请单个肢体缺失的理赔。

  目前,并非所有的重疾险和意外险都附带轻症赔付,且附带轻症赔付的产品,保费也会更高。投保人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灵活选购。

是否有必要购买保障多个肢体缺失的险种?

  在重疾险中,为了保障投保人权益,全国统一规定了25项重疾,任何类型的商业重疾险,都必须涵盖25种重疾的前6种。

  而多个肢体缺失,是25种重疾中的第7种。

  因此,多个肢体缺失,不是所有商业重疾险必保的病种;但所有的商业重疾险中,对于多个肢体缺失的规定,都由保监会规定,不得做修改。也就是说,如果你购买了保障多个肢体缺失的重疾险,就不必担心在合同细则上被做手脚,导致明明达到病情要求,却无法得到理赔。

  那么,购买重疾险时,是否有必要购买涵盖多个肢体缺失保障的呢?

  根据以往数据,在25种重疾中,前6种必保的病种,已经占重疾理赔的80%以上。因此购买越多,边际效益会逐渐减弱。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单位面临更大的风险,例如需要高空作业、井下作业,小诺建议你选择涵盖多个肢体缺失的险种。除此之外,如果你经济条件好,那么自然是保障项目越多越好。大家要根据自身条件灵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