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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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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指什么 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其中社会个人医疗保险在实行报销的时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实现报销。

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可报销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可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可报销75%,二级医院可报销70%,三级医院可报销55%。

2、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可报销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3、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门诊慢性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高血压病Ⅲ期、类风湿病、肺源性心脏病、脑出血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是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报销额度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是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到10万元以下部分可报销50%;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到20万元以下的部分可报销60%;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可报销65%,每人最高可报销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