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的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是有所差别的,以西宁市为例,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签约方法如下:
一、城乡居民门诊如何签约?
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在签约期内,带上自己的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所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服务签约单》,并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依据签约单把参保者的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进行签约备案。在签约期内,由于参保者不在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签约,经参保者同意后可委托亲友代为签约备案;不满18周岁的参保者可由其监护人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约。
二、新生儿如何签约?
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可随时由监护人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区县社保局办理当年的门诊签约手续。
三、错过签约期后,没有签约的能否补签?
错过签约期后,原则上不可以再补签,当年在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能用医保基金报销,需个人自己负责。但确因无法抗拒的原因,致使无法在签约期签约的,由各区县社保局审核备案后,进行补签。
据了解,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住院治疗的所造成医疗费用;
二、由于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支付比例依据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别,通常情况下,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0%、50%。当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2年后,就分别会提高到80%、65%、55%。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签约及其基金支付范围应该了解清楚了,有需要的人士多多了解一下,会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