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对新农合基本医保的拓展与延伸,对发生大病的参保者所需的大额医疗费用可进一步报销的制度安排。通过政府支付保费,为全部参合人员进行投保。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年内单次或累计就医造成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金报销之后,需要参保者自己给的合规医疗费(在新农合报销范畴内)高于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依据分段逐级提高比例来补偿。一般普通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是一万五千元,低五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是一万三千元。
报销的比例是: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的比例分别增加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没达到400元的,没有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75%~80%;
4、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获得的补偿是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是55%。
6、儿童发生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可补助70%,发生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也达到70%。
参保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由社会保险部门依据相关的规定报销:
不到4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4万元-8万元的部分可补偿90%;8万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偿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多只能获得15万元的补偿。
(不同地方的政策可能有差别,具体的大家要看自身所在地社保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参保者发生满足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时候,要依据以下流程来申请报销,这样才能快速获得理赔:
(一)出院结算同步赔付(也叫做即时结算)
从2017年1月1日起,因病在当地的二甲医院或定点医院出院结算的病人,可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病人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来报销,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另外办理报销手续。
(二)出院结算不同步赔付(非医院窗口即时结算)
对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的病人,还内有进行即时结算办理的病人(通常这样的情况是在二甲以下医院或其它地方的医院治疗的患者):
将所需提交的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各地的新农合(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将会同当地主管部门对本年度符合理赔范围的参合对象进行清理,并逐一通知到参保者本人。
参合对象办理理赔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新农合医疗费用结算单;总费用高于10万元、由于意外伤害住院和异地就医的参合对象还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及发票原件(意外伤害住院基本医疗保额以内无须发票)。
综上所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按照分段逐级提高比例进行理赔的,报销时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流程申请才能快速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