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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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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

保险法即指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上的保险法,则指一切调整保险关系及保险业的组织、活动的法律规范。它涵盖作为保险普通法的保险法、保险特别法及其他一切有权机关发布的有关保险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新保险法亮点:离婚后保险单上的“配偶”不一定是原配

如今有的人士有这样的一种疑问:若人身保险单上的收益人写得是“配偶”,但是被保者发生了离婚和再婚,一旦遭遇保险事故而身故,此时受益人是原配还是现任配偶呢?  

最新出台的《保险法解释三》第9条对此情形进行明确,“投保人与被保者为同一主体时,参照发生保险事故时与被保者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者是不同主体时,参照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者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简单的来说,丈夫为自己投保,丈夫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者,受益人写的是“配偶”,一旦再婚,受益人就是现任妻子,不是原配。妻子为丈夫投保,丈夫是被保者,受益人是“配偶”,一旦经历再婚,受益人还是原配。

据新保险法,遗嘱可以变更人身保险受益人吗

最新出台的《保险法解释三》明确,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行为,应该自变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发出时生效。既然受益人指定和变更都是投保人和被保者单方自主的行为,投保人、被保者能选择指定或者变更的方式,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也能在保险合同订立后变更,还能在生前指定或者变更并通知保险人,也能通过遗嘱的方式来指定或者变更。待遗嘱生效后,由遗嘱继承人通知保险人。当然,以遗嘱的方式变更受益人,需要遵循遗嘱的生效规则,只有在遗嘱产生效力时,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才有效。  

参照保险法第39条和第41条规定,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需要经过被保者同意,投保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变更,若被保者是同意的,投保人遗嘱当中的指定和变更行为也是不产生效力的。  

综上所述,新保险法所规定的亮点有很多,其中离婚后保险单上的“配偶”不一定是原配与若无被保者的同意遗嘱变更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行为无效这两个亮点比较贴近我们的生活,大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