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小专栏内容详情
菜单

  不少新员工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进入一家新公司,人事表示试用期不交社保,等转正后再缴纳保险,这样的做法正确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试用期缴纳保险的那些事。

  一、企业需要给试用期员工上社保吗?

  每个企业都希望招到一名满意的员工,而试用期内企业尚未决定是否长期雇佣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也只是为了减少招工风险。很多企业认为员工在试用期间如果表现不好,就可以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也不愿意在试用期内缴纳保险。

  劳动者也自认为自己试用期内并非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请注意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条,入职30天内为员工购买社保。

  二、试用期保险的补缴问题

  如果进入这家公司之前已经办理且缴纳过社保,那在这家公司试用期内未交的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如果是从进入这家公司之后,才开始办理的社保,那是不能补缴的,即使公司愿意补缴也是补缴不进去的。

  三、试用期辞职,社保怎么办呢?

  首先你可以去社会保障机构,查询公司是否为你开办了社保并缴纳了保费、是否已经停保、何时停保等信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月是不能停保的,要等到下一个月才能停保。

  确定好这一点后可以将其社保转入新单位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仅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可以暂停缴费,暂停缴费手续由原单位办理。根据规定,职工社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是可以转移的。

  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