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反应称自己在4S店购买的二手车使用了一年,卖出时被告知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市场价值大打折扣。经查明,车辆在该消费者购买前确实发生过重大事故。也就是说,该消费者买到的二手车是事故车,但购买时并未被告知。
最终,法院依据惩罚性赔偿的规则,判定4S店应“退一赔三”。即退还原购车款,并赔偿购车款的三倍作为补偿。
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
本案例中,经后续调查,该消费者在购车时曾获4S店的书面承诺。合同显示:确保此辆二手车无“结构性损伤和重大事故”。然而,此二手车在交易的两年前却出现过重大追尾事故,4S店将车辆翻新并篡改里程数后卖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其中包括其所购买商品的基本情况。本案例中4S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为什么需要“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侵权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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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数在衡量二手车价值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4S店隐瞒车辆曾发生的事故并私自篡改里程数,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涉嫌欺诈。因此,需要另外赔偿三倍价款。即本案中的“赔三”。
维护自己的知情权
消费过程中,我们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买时,您可详细询问购买商品的性能并要求商家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如本案例中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您可要求4S店出示相关车辆的检测证明,以判断车辆是否曾经出现过重大结构性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