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保险种类越来越多,而社保作为社会保障机制一直是人们重视的焦点。社保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
对于常年在外务工的劳动人员来说,配置工伤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其全部费用都不需要劳动者来负担,其保障内容相较于商业险来说也更加丰富。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获得相应的理赔。那么,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资料,才能维护自己的工伤权益呢?
1、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证据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保险参保证明等直接证据。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可以通过通讯软件聊天记录、电话通话记录、考勤表、登记表、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申请仲裁确定,也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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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到事故伤害的证据
发生事故伤害后,应第一时间现场拍照、寻找第一目击证人并收集证人证言,事故伤害留证。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害的程度等基本情况。
除了以上提及的证据,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还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另外,还要特别注意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的工作单位应在30日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工伤认定。若遇到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时限延长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认定。
提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进行受理,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且权利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认定时效可以缩短至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