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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到古埃及的石匠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了收殓安葬资金,再到古罗马帝国时代士兵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

  保险保险作为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发展至今却出现了以“互助”、“联盟”、“统筹”为名的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互助活动,让不少消费者产生困惑。当然,这些都不是保险!

图片来源:摄图网

  小诺提示,增强个人合法权益保护意识,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认保险机构资质;消费者在选择投保前,应当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正规机构办理业务,不要被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产品与商业保险混淆,以免带来财产损失。

  2、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在投保过程中,要仔细阅读阅读保险条款,保险产品保什么、不保什么、别提示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等等都要清楚,保险产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均以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为准。

  3、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保险机构应在犹豫期内向投保人确认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消费者有义务积极配合,如实告知、如实答复回访问题。

  4、正确认识高收益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保险也是保险产品,但保单利益具有不确定性,消费者不能将其与银行存款、基金等金融产品相比较,单方面关注所谓的“高收益”,被不实信息所误导。

  5、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保险销售人员存在误导行为,注意保留证据,通过向保险公司投诉、监管部门举报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诺在此提醒大家,理性投保!不要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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