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专题
菜单

失业金怎么领取

人浏览
失业金怎么领取
5

失业保险金,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讲,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项福利。尤其是那些失业的人员,在失业后,由于没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生活无从保障。而失业保险金可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在这个期间,他们可以安心的寻找下一份就业机会,不会因为一时的贫困而给自己带来太大的生活压力和负担。

那么对于失业保险金,人们还是有许多的问题了解不是很透彻的,失业金是随时可以领取的吗?它有哪些领取条件呢?具体又该怎么领,能领多少……这些问题,接下来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大部分的人总是认为只要自己失业了,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实际上,领取失业金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这些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规定,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

1、根据规定参保了失业保险,参保人所在单位和参保人本人都已根据规定来进行缴费满一年的;

2、并非参保人本人意愿而中断了就业的;

3、参保人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后续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或职业介绍的。

满足以上3点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但其中第二点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自我终止劳动合同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以不良形式拖欠劳动成果或胁迫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我国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人员。

失业金具体怎么领取

在满足了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后,若是想要领取失业金,还得根据具体的申领流程来进行操作。具体如下:

1、单位对于失业人员应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15日内告知社保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需要携带好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及时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随后,凭借个人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金的手续,领取期限会从办理之日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失业金办理大致的领取流程,当然,各地对于失业金的申领流程多多少少有些不同,一些地方还根据实际情况来简化了申领手续,方便失业人员能够更加快捷的领取到自己的失业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以,大家不妨咨询下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询问下领取失业金的具体申领流程。

失业金领取金额标准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第十八条规定,失业金的标准是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所以它是由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政府来决定的。

一般来讲,失业金的期限是第一个月到第十二个月的,我国在去年9月底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里头明确说明各省要逐步将失业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比如,像河南省在去年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失业金标准相应的调整为1376元、1256元以及1136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北京、上海、江苏等17个地区提高了最低的工资标准,今后这些地区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也会逐渐增加。所以,大家可以提前了解下自己参保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毕竟各个地区每年都不一样。

失业金不领取就没了吗

有些人看到这,可能就会产生疑问了。虽说我们在失业的时候,可以按照规定来领取失业金,但若是遇到失业金没来得及领取或忘记领取了,是不是就没了呢?

举个例子,若是自己在中途突然失业了,按理可以领4个月的保险金。但领完了两个月后,自己又重新上班了,这种情况下还有两个月的失业金该怎么办呢?

根据规定,在参保人重新就业后,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但是再次就业后又失业的话,会按照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来进行计算,核定本次享受失业金的具体期限。而上次还有两个月的失业金未领取的,也会和此次一起合并计算来领取,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但是,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申领失业金也是有一定期限的。必须在自己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的60天内,向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超过两个月时限的话,就按照重新就业处理,以前的失业金就无法领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