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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金融市场正在逐步发展,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今天小诺给大家讲一讲股票同股同权的含义与隐忧。

  一、股权的涵义及分类

  “股权”通常是指股东依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学理上而言,股权一般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自己单独请求就可以实现或者可提出的,例如股份转让权、分取红利的权利、有限公司新股发行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等。

  共益权是指股东必须借助于集体(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才能实现或提出请求的,例如表决权、知情权、临时股东会召开请求权、强制解散公司权等权利。

  二、同股同权的涵义

  “同股同权”在我国有三个层面:

  1、相同的股权应当有相同的投票权(表决权);

  2、相同的股份应当获得相同的收益;

  3、每一股份上的投票权和收益权应当是相称相应的。

  从投票权的角度而言,“同股同权”意味着“一股一权”“一股一票”。

  即在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即在“同股同权”下,股东之间若持有的公司股份是相同的,则持有的表决权也是相同,相同数量的股份之间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亦是一样的。

  因此,“同股同权”的公司治理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的多少直接决定了该股东在公司的控制权地位,往往大股东才可能是公司的控制者。

  从绝对控制的角度而言,创始人若想对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则创始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数量不得低于67%。

  从相对控制的角度而言,创始人若想对公司拥有相应的控制权,则创始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数量不得低于51%。

  然而,所有创始人都清楚的知道,伴随着多轮融资,创始人手里的股权将会被大幅稀释。一旦创始人持有的股份少于三分之一,则创始人很有可能会面临控制权旁落的风险。

  而最悲惨的莫过于,成为小股东的创始人,有一天可能会挥泪告别辛苦打拼的企业。而“同股不同权”的股权设计,似乎让创始股东看到了一线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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