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的社保是由企业负责按时缴纳,社保费用则由员工与企业双方共同承担。有些地区职工社保费用越来越高,每个月都要几百块,所以就有一些员工会产生放弃缴纳社保的想法。
如果员工真的选择放弃缴纳社保,那么企业是不是就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了呢?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就可免责吗?人社部最新回复来了!人社部明确: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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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存在哪些风险?下面小诺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1、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
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劳动者以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辞职的,公司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企业没有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小诺想说的是,公司不能因为员工自愿放弃而不缴纳社保,这是属于违法的。与此同时,不缴纳社保的风险有很多,所以为了公司自身的发展和规避风险,及时帮助员工缴纳社保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