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小专栏内容详情
菜单

  工伤保险是我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其他规定的情况下,遭受意外或患有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的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劳动者可以获取相应的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险制度。

  但在享受这一权利的同时,职工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职工有义务严格遵循以下六条相关的法律法规,预防职业伤害的发生: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减少和避免职业病的危害,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二、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本单位所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管理,若需要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减少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三、配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伤害或确诊职业病后,工伤职工应当在有效期限内如实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遵守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按照要求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协助对事故的调查核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五、除紧急情况外,应当到与工伤保险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职工治疗工伤时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即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除非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六、积极配合医疗救治。职工在确认工伤后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拒绝治疗的,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