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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储蓄”骗局】近年来,一些保险消费者被诱导通过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获取资金、购买高收益“储蓄产品”的案件频发,市场上有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等名义实施“退保储蓄”诱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退保储蓄”骗局导致保单非正常退保,而退保资金大多被诱导转购“储蓄产品”,涉嫌非法集资,社会影响恶劣。
  1. 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信函、短信等方式,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2. 声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储蓄产品”。
  3. 劝说保险消费者购买所谓的“储蓄产品”可获补贴、退保资金转购“储蓄产品”可获贴息或领取旅游券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购买“储蓄产品”。
 
 
如有人员通过信函、短信、电话劝说您退保转购储蓄产品,请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对此骗局,特风险提示如下:
正确认识保险功能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发生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保险赔偿等。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建议保险消费者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
勿受高息储蓄诱惑
以高收益为卖点的“储蓄产品”,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建议保险消费者不要轻信“退保储蓄”,做到“三拒绝”:拒绝相信高息“储蓄”和以保险公司名义承诺的高额回报;拒绝被赠送礼品、“先返息”等诱饵打动;拒绝与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签订投资储蓄协议,拒绝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出具收据等。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   如遇可疑邀约时,可通过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人员、查产品、查地址,核实销售人员是不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所售产品是不是保险公司产品、所留地址是不是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地址;
  2.   如遇“退保储蓄”骗局时,建议留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储蓄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 “投资、储蓄”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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