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该制度在社会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仍有很多人对失业保险不太了解。
那么,人们对失业保险有哪些疑问呢?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遗属能申领哪些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2、申领失业保险金会不会影响就业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
图片来源:摄图网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3、员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金
按规定,员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因此,如果员工与原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不受60日申领期限限制。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没有附加条件
近年来,国家先后取消了证明材料、60日申领期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所以除了“按照有关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些基本条件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其他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