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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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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叠加

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意外险理赔能否叠加

“与人身险能累积不一样,意外保险的理赔不可以叠加。换言之,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是50万元的长途出行意外险,又在别的公司投保一份保额为50万元、涵盖所有交通工具的综合意外险,万一在乘坐火车的途中发生意外身亡事故,那么最高的赔付额仅为5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李先生计划去中东度假的他给自己和妻子都买了两份短期旅游意外险。当李先生看到这种说法时觉得有点懊恼。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意外险可以叠加理赔吗?  

实际上,意外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在对被保者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进行叠加的。换言之,若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由于保险能不能得到理赔的关键在于标的价值。以财产保险为例,一般都是以实际损失金额与被保额度中较低者为赔付限额。简而言之就是当参保者的保险标的只价值1万元,而参保者却为其投保了2份1万元的保险,就属于超额投保,没有必要,理赔时是没办法叠加的;而对于“无价”风险的赔付,一般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所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涵盖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身故保险等,还由于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标的物本身无额度限制。所以,意外险理赔可以叠加。

未成年人意外险叠加之身故最高限额

如今我国未成年人意外险等险种的身故投保限额设定为10万元,多家投保的情况下,客户有权利选择优先赔付的一家,若赔付金额还没到10万元,可在其他保险公司保额内赔付剩余部分,但累计不超过10万元,即使是已经支付过保费的意外险超过部分也是无效的。  

此外,保险专家也提醒消费者,若想要获得较高的身故保障金额,最好集中在1—2家保险公司投保,避免分散至3家以上保险公司,以免出险后被怀疑为恶意骗保。